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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 落实“固定日交纳党费”制度
3月6日早晨,市委老干部局办公楼内被一种激情洋溢的气氛所渲染着。局党支部书记一声“我来交党费”,将党员们固定日缴纳党费的意识唤醒,纷纷主动前来缴纳自己的党费,不到一个小时,11名在职党员全部按照党费核算标准交齐了3月份的党费。
在市委组织部印发了《关于建立“固定日交纳党费”制度的通知》后,市委老干部局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文件精神,对“固定日缴纳党费”作了动员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,一是自觉。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、主动,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。二是按时。每月6-8日为党员交纳党费“固定日”,党员要主动按月向党支部交纳党费,不能无故拖延,因出差或不能在“固定日缴纳党费”的党员,提前做好代缴委托,对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前来缴纳党费的离退休党员,党支部要主动上门收取。三是足额。严格按照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8〕3号)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党费,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每月按时做好党员交纳党费标准的核算和提醒。四是公示。落实党务公开制度,每月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,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。
首个“固定日缴纳党费”制度的落实,体现了市委老干部局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,市委老干部局将“固定日缴纳党费”作为推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、制度化的重要举措,让党员干部竖起旗帜、做好表率,引领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。